少數民族宣教中心在台灣成立辦公室並徵召宣教士投入未得之民宣教事工。
正式向美國北卡羅萊納州政府正式註冊登記,取得聯邦政府501 (c) (3)免稅資格。 教牧與培訓事工、宣教士開拓事工
培訓並差派宣教士前往二十個未得之民地區,開荒佈道,建立教會。
創辦人江冠明牧師進入中國大陸未得之民地區,參與培訓、宣教並成立少數民族歸主團契。
創辦人江冠明牧師開始醞釀禱告,領受向未得之民宣教的負擔與使命。
In 1996, the founder, Rev. John Chiang, started praying and received the calling to reach the unreached.

